扬州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地方特产2022-09-21 20:43:08未知

扬州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购房补贴

  对市区企业新引进的补贴对象1、2、3范围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以上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化工园区企业引进的人才也可在仪征市区购买),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1)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6万元

  (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或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

  (3)市绿扬金凤计划”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新团队企业全职核心成员、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全职创新领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20万元。

  (4)省创业类“双创人才”、企业全职创新类“双创人才”、“双创团队”企业全职核心成员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

  对引进的对本市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区级财政各承担50%。

   适用范围

  在我市注册成立,正常纳税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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