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工作日内。
根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费用:免费。不论是首次办理还是补领、签注均不收取办理费用。
注意:江苏实行全省“一证通”制度,居住证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经办理过居住证的,无需重新办理,但应当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比如,已经在扬州办理过居住证,来泰州就不需要重新办理居住证,只需要去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