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垃圾分类就要来啦,将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
背景介绍:
2020年12月11日上午,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近期正式出台,实施时间定于2021年2月1日。
为什么要垃圾分类?
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社会参与度不高、分类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在全社会倡导垃圾分类新时尚,培养全民垃圾分类意识,是从更高层面上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治本之策。
实施之后,生活垃圾要怎么分类?
《办法》明确泰州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具体划分如下:
1、可回收物
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
例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等;
2、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应当专门处置的生活垃圾
例如:废充电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纽扣电池、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荧光灯管、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及其容器、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3、厨余垃圾
指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垃圾
例如: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废弃物、中药药渣等;
4、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例如:受污染的纸张、受污染的卫生用品、受污染的包装袋、受污染的餐具、烟蒂、尘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