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市外转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保人在本地企业就业并且单位已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参保人户籍所在地为泰州市区。
3.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4.无任何欠费记录。
二、办理材料
1.外地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先在本地办理参保登记;
2、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泰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转入成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当事人或单位。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机构名称 | 地址 | 邮编 | 对外咨询电话 |
---|---|---|---|
泰州市社会保障局 | 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 | 225300 | 0523-89892000 |
泰州兴化市社会 保险管理中心 | 泰州市兴化市楚水路43号 | 225700 | (0523)832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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