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一)企业: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二)机关事业单位:
参加职工类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三)城乡居民: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注意:参保人员不可在市内重复多地缴纳养老保险
二、办理流程
(一)企业:
1、参保单位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2、经办人员对照审核有关表格是否准确无误,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3、将参保单位各项信息录入社保信息系统,生成单位基本信息记录和新增险种记录;
4、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5、参保人员信息录入社保信息系统。
(二)机关事业单位:
1、申请:单位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参保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2、办结:经经办机构审核后,填写《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发放《养老保险手册》。
(三)城乡居民:
1、参保对象首次参保需带身份证到所在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办理;
2、填写参保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确定缴费标准→开具缴费收据→填写缴费明细表→填写缴费记录卡→填写缴费证→即形成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