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条件:
1、企业单位: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2、机关事业单位:
参加职工类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3、城乡居民: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地点:
1、企事业单位:泰州市社保局
2、城乡居民: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
机构名称 | 地址 | 邮编 | 对外咨询电话 |
---|---|---|---|
泰州市社会保障局 | 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 | 225300 | 0523-89892000 |
泰州兴化市社会 保险管理中心 | 泰州市兴化市楚水路43号 | 225700 | (0523)832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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