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前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根据《分工意见》,此项工作由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牵头,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上调后,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9元。
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5月底前出政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根据《分工意见》,此项工作由国家医保局牵头,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曾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
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9月底出台政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对于此项工作,《分工意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如今,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人数已达2亿多人,但是因为户籍限制,异地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却无法在就业地参加社保。未来随着户籍限制的放开,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也能在就业地参保享受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