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畜禽稳产保供补贴申报办理指南(申请流程+材料)
一、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抓好“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农产品生产保供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甬党办传〔2020〕14号)第五条的规定:“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市内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和定点屠宰企业按原订单(合同)收购本市活禽5万只以上的,市财政按其实际收购量给予鸡、鸭、鹅每只补助2元,市内乳品收购加工企业按原订单(合同)收购价收购市内奶农投售的合格生鲜牛奶的,市财政按其实际收购量每吨补助500元。”
二、申报对象
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家禽定点屠宰企业、乳品收购加工企业。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属地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1.家禽收购补贴。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家禽定点屠宰企业按照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家禽实际收购量,向属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收购活禽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经核实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企业;
2.生鲜奶收购补贴。乳品收购加工企业向属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收购生鲜奶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经核实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企业。
四、所需基本资料
1.申请表;
2.收购凭证复印件;
3.与养殖场户签订的收购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4.收购流水单(或台账)复印件;
5.产地检疫证复印件(仅限生猪屠宰企业提供)等。
五、联系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89385544(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