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农业融资担保费用免除政策申报指南(流程+材料)
一、政策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甬政发〔2020〕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6月底前,两家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全额免除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费,对其他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免收区县(市)合作担保公司再担保费。”
二、申报对象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宁波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申请。新增项目在缴纳担保费用时直接实施;存量项目申请退回或在项目转保时抵扣。
四、所需基本资料
1、新增项目提供“甬丰担”产品说明书所需资料;
2、存量项目提供担保费发票或担保费交款记录。
五、联系咨询电话
宁波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87187992(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