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在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事项申报指南(流程+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24 07:36:22佚名

宁波在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事项申报指南(流程+材料)

  宁波在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事项申报指南(流程+材料)

  一、政策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20〕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支持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拓展线上业务,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对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物流、文体旅游、会议展览、教育培训、家庭服务等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新开发APP或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的,按照企业投入100万元以上(包括设备、技术、软件投入) 给予10%技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对象

  非公企业。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市服务业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拨付给企业。

  四、申请所需基本资料

  补助资金申请表。

  五、联系咨询电话

  市服务业局: 89183989(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文标签: ,服务业  ,企业  ,万元  ,线上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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