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在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事项申报指南(流程+材料)
一、政策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20〕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支持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拓展线上业务,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对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物流、文体旅游、会议展览、教育培训、家庭服务等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新开发APP或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的,按照企业投入100万元以上(包括设备、技术、软件投入) 给予10%技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对象
非公企业。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市服务业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拨付给企业。
四、申请所需基本资料
补助资金申请表。
五、联系咨询电话
市服务业局: 89183989(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