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文旅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办理指南(申报对象+流程)
一、政策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20〕5号)第六条的规定:“对疫情期间文旅企业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不高于实际贷款利息的50%,贴息期限不超过3个月,每家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对象
非公企业。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注册地文广旅游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后拨付给企业。
四、所需基本资料
1.文旅企业要求贴息补助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贷款凭证和付息凭证、企业要求贴息补助金额等);
2.贷款证明资料(自2020年2月16日起至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内文旅企业新获取的银行贷款证明)。
五、联系咨询电话
市文广旅游局: 89181338(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