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有哪些条件?
申请条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已取得海曙区常住户口;单身申请的需年满28周岁。
(二)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大榭开发区(简称市区,下同)行政区域范围内无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四)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已列入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范围的,应按征收(拆迁)规定办理,征收(拆迁)安置前不再受理申请,征收(拆迁)安置后若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
受理地: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申请;
2、引进人才前往区人才中心办理申请;
3、流动人口前往《居住证》登记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申请。
具体申请部门及联系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