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时间
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二、确认范围
2021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仍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纳税人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项填报,如果扣除项目无变化,也可选择快捷操作。
三、操作指南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可以看到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入口。
2、点击进入后,扣除年度选择2021年后,纳税人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项填报,如果扣除项目无变化,也可选择快捷操作(即一键带入)。
3、一键带入后,如有变动,还可以点击修改,然后一键确认完成该项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