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涿州病退人员人事档案要求

地方特产2022-09-26 08:43:46佚名

2021涿州病退人员人事档案要求

  人事档案

  要严格按照病退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人事档案及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单位填写《2021年度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人员资格认定情况登记表》,对申报病退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对职工人事档案等病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病退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以及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等条件的,不得申报病退。

  (1)根据审查结果,将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留下影像资料保存,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托管机构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后填写《企业职工申请因病提前退休公示情况报告》。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职工档案进行整理并编辑页码,可按照附件3《档案目录参考清单》整理。并依据档案记载填写《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

  (3)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相关材料。调动单位的,须提供调动手续及单位性质的材料。

  (4)对2009年7月1日以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及缴费凭证。对2012年9月21日后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并补缴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和补费到账的凭证。

  (5)所有单位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核对表》,由个人签字确认后,参保单位和经办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签字、加盖公章,缴费信息必须打印至申报病退时。按规定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或补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申报前完成。

  (6)有特殊贡献需提高退休待遇人员报批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7)凡经省最终劳动能力鉴定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因档案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办理待遇审批手续的,由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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