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申报时间:
复核家庭的复核材料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
复核家庭未在上述复核申报时间内申报家庭情况的,其公租房备案资格自动终止。
复核内容:
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
注意事项: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对因信息比对核查系统锁定(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与申报材料不符)的家庭,将核查结果、原因及复查权利等书面告知有关家庭,复核家庭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异议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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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产2023-04-11 19:41:08佚名
复核申报时间:
复核家庭的复核材料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
复核家庭未在上述复核申报时间内申报家庭情况的,其公租房备案资格自动终止。
复核内容:
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
注意事项: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对因信息比对核查系统锁定(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与申报材料不符)的家庭,将核查结果、原因及复查权利等书面告知有关家庭,复核家庭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异议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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