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须知
1. 承租人为非本市常住人口的应当按照规定,主动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居住证办证点)申报居住登记或互联网申报。
2. 社区网格员及联合执法人员上门进行排查时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排查询问。
3. 承租人不得租住违规分隔等不符合出租房安全管理规定的房间。
如已经承租了不符合出租房安全管理规定的房间的,请于12月31日前自行与房东清算租金并搬离,避免专项整治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如有阻挠执法等行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出租房屋房东和承租人合法合规出租承租,积极配合做好出租房整治工作,为平安滨江建设多尽一份心、多添一份力。房屋违规分隔出租监督举报电话:8815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