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对象:在我市从事以下行业工作的年满16周岁以上从业人员。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2.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从业人员;
3.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4.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供水、管水的人员,直接从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5.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的生产人员;
6.公共场所(指酒店、旅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7.托幼机构直接为师生服务的从业人员;
8.从事挤奶工作的人员、生鲜乳收购人员、乳制品生产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