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原件);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 (原件);
4、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提供对应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申报时间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上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报地点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积分窗口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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