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成绩462分及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第二批次补录志愿;取得专业考核合格证且中考成绩394分及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第三批次特色班补录志愿。
补录设2个批次,共3个平行志愿。
(一)补录志愿填报时间。7月23日,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到毕业学校(报名点)学校,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
(二)录取。县教体局将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进行补录,录取结束及时公布补录结果。考生可通过皖事通APP(选择“合肥市”,搜索“中考专题”)或网址http://218.22.48.2:12345/fdjcjy/zkcj进行查询,或到招生学校查询(咨询电话见附件)。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补录结束后,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各补录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招生文件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学校,考生不得填报志愿,学校一律不得补录,任何学校不得招收“线下生”,不得虚假宣传、乱承诺,严禁招收借读生。
2.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每一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耐心接受咨询、予以合理指导,认真审核考生补录资格,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耐心告知有关政策,合理引导其报考中职学校,提醒其有关注意事项,避免考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普通高中补录志愿表应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名,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和任何人都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
4.凡参加补录考生,必须在所录取的学校就读,否则不予建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