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范围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29号)》规定,2022年自愿暂缓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以及2023年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底前自愿申请补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标准
补缴流程
补缴人员可通过“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费(成都税务入口),点击“养老医保缴费”进行缴纳。或进入“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服务→进入“社保服务集约化平台”,点击“养老医保缴费” 进行缴纳。
如遇特殊情况缴费失败,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机构现场核实原因后在税务部门缴费。
注:2023年度在我市新办理参保登记补缴2022年度的个体人员,需要参保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审核后,再通过税务渠道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