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在我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且工作单位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未提供住房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其中,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可免租金租住,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可优先选房。人才认定以《上犹县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为依据。
》》0921关于印发《上犹县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盖章版)
补充内容【申租程序】
(一)报名。6月21日前携以下资料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行政中心131室)报名,联系电话:8538656(廖)。
1.《上犹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审核表》(自行下载填写,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同意);
2.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房产证明,以及所在单位(企业)提供的未在县城提供住房证明和在岗证明;
3.申租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租人“人才证书”材料(在“赣州才服通”微信小程序完成人才认定后,可到小程序首页“亮码”中查看证书)。
(二)初审。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申租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复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租人。
(三)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成联合复审小组,对申租人资格进行联合审查。
(四)公示。对复审通过的,将在县级媒体公示,公示期限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登记确认。
(五)分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抽签分配,公证部门现场监督确定承租人和租赁房号。
(六)办理手续。分配结果无异议后,申租人在10个工作日内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