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补领离婚证
受理条件
1、当事人常住户口在本辖区,或原办理该离婚登记的机关在本辖区;
2、当事人与对方依法登记离婚,双方至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原离婚证遗失或损毁,或因原离婚证与现有身份证信息不符申请换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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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 第一款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办理流程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1 | 发证 | 0工作日 | 符合登记手续 |
2 | 审查 | 0工作日 | 1、问询 2、婚姻登记系统核查 3、比对证件材料内容是否一致 |
3 | 初审 | 1工作日 |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 2、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至今一直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 |
4 | 受理 | 0工作日 | 1、个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 2、个人户口本(包括首页和个人页) 3、近期个人免冠二寸彩照2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