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关于商品住房首年取暖费,根据冀价管〔2016〕132号和唐价价管字〔2016〕16号文,“关于首次采暖费交纳问题自2017年11月供暖之日起执行,文件下发前房屋买卖双方已订立购房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鉴于新建住宅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其首次采暖费用纳入房价,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不得向居民用户单独收取、重复收取。”
地方特产2022-09-28 13:26:19佚名
答: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关于商品住房首年取暖费,根据冀价管〔2016〕132号和唐价价管字〔2016〕16号文,“关于首次采暖费交纳问题自2017年11月供暖之日起执行,文件下发前房屋买卖双方已订立购房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鉴于新建住宅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其首次采暖费用纳入房价,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不得向居民用户单独收取、重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