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各类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邢台市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地方特产2022-09-29 22:37:04未知

邢台各类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邢台市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邢台市全面取消邢台市区、县(市)城区、建制镇落户以“稳定住所、稳定就业”为基本迁入条件的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本人意愿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实现城镇迁移“零门槛”准入政策。对有意愿迁入邢台市区、县(市)城区、建制镇的,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随迁,按迁入地址途径分类办理:

  (一)拟在本人自购住房申请落户的,公安派出所凭下列材料办理户口迁入: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

  3、本人自购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购房票据);

  4、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

  (二)拟在租住地址申请落户的,公安派出所凭以下材料办理: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3、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

  4、租住合同(协议);

  5、房主户口薄及书面同意落户声明书。

  (三)拟在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公产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员工宿舍申请落户的,公安派出所凭以下材料办理: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

  3、政府或单位授权使用或居住的证明;

  4、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

  (四)拟在亲属(以双方声明确定关系)家落户的,公安派出所凭以下材料办理: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3、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

  4、亲属家所在户内户主书面同意落户声明书。

  (五)拟在社区公共地址落户的,公安派出所凭以下材料办理: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3、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

  4、《公共地址落户约定书》

  在本辖区内保障性住房或其他租赁房屋申请落户的,如房屋所有者不同意落户或房屋地址不满足登记条件的居所,可以在派出所社区公共地址上申请落户。已在本辖区内保障性住房或其他租赁房屋落户的,如房屋所有者不同意落户或租赁合同失效的,派出所在告知本人无效,可在履行公示(贴于住址处七日)程序后,将户口迁移至社区公共地址。

  三、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含中专、中技学历)、留学归国人员、持有人才绿卡人员以及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符合本地区人社部门引进的各类人员,可以凭本人申请书、居民户口薄及相关学历、人才绿卡、资格证书等,办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我市城镇常住户口。外国人才加入中国国籍后,可以办理我市城镇常住户口。

本文标签: ,人员  ,亲属关系  ,户口簿  ,申请人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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