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参保有哪几种类型?
重复参保大致有两种类型:
一是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分别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在同一个医疗保险制度内,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问题主要发生在跨省、跨制度的流动人员中。一些跨省流动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后,又参加了就业所在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还有些外出务工人员甚至不清楚自己参加的保险情况,形成重复参保。当然,也可能存在部分群体谋求高待遇,主动重复参保的意愿强烈,从而导致重复参保。可见,出现重复参保,既有制度因素,也可能有一定主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