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培训补贴
项目制培训是针对没有职业证书的职业(工种),通过制订项目制培训补贴目录清单,由符合规定的购买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的培训,以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下同)等为主要补贴依据。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制培训,由其负责项目制培训开班计划、培训报名、补贴资格审查等环节的初审工作,以及项目制培训全过程监管工作;我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培训计划、补贴资格的终审和补贴发放。培训对象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退役军人、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山区海岛农业渔业劳动力等相关群体以及企业职工。
1、补贴标准
项目制培训按每人每课时20元、不超过1000元进行补贴;其中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补贴500元/人、复审培训补贴100元/人。
2、补贴对象及申领方式
(1)个人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项目制培训补贴对象为劳动者个人,由个人向负责补贴资格终审的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2)机构
培训合格证书项目制培训补贴对象为项目制培训承办机构,由机构向负责补贴资格终审的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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