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统一规范了全省医疗救助政策,明确医疗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救助对象
《办法》内容显示,医疗救助对象分三类:
一类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类救助对象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三类救助对象为不符合一类、二类救助对象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