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区生育奖励金申请条件
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并按要求办理生育登记;
(2)夫妻一方现有连续2年以上锡山区户籍(含新市民);
注:从二孩或三孩出生当日往前推算夫妻一方有连续2年以上锡山区户籍。
(3)新生子女具有锡山区户籍;
(4)新生子女出生时间在2024年1月1日(含)后。
注:子女数计算
(1)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不含依法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2)再婚家庭子女数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3)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的,生育奖励金可按孩次顺序领取,此次生育的多胞胎子女中,超过三孩的按个数领取三孩标准育儿补助。
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子女出生后180日内提出一次性生育奖励,子女满1周岁起的180日内提出一次性育儿奖励。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