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办理流程
首先,您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根据《关于明确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政策的通知》(乌医保〔2022〕30号)文件规定,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省内异地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单位网厅等多种渠道办理登记备案,也可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
其次,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需具备以下条件:
1.就医医院为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具有结算相应慢性病的医疗类别结算资格;
2.就医时出具医保电子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
其他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因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时,就医地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及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就医地规定;没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定点医药机构及接诊医师要遵循相关病种诊疗规范及用药规定合理诊疗。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使用全国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及病种名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多个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注:目前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5种门诊慢特病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病种。其他未开通联网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种、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门诊慢特病手工报销需要的材料及注意事项:门诊结算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明细清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