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预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预约电话:0533—3240573
注意:市民在办理时间内赶不到现场的要提前电话告知婚姻登记中心,办理时间内赶不到现场也不提前告知的视为放弃,不受理未经预约业务。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每天预约时段为:
8:30—9:30、9:30—10:30、10:30—11:30、13:30—14:30、14:30—15:30、15:30—16:30
温馨提示:
1、疫情期间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开放2个服务窗口,当事人须按照业务办理时间分批分段预约办理(离婚、收养登记约60分钟)。
2、进入登记大厅的人员,必须接受县政务中心体温检测、消毒。除人证识别程序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室内各窗口之间当事人及候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间隔1.5米以上。
3、疫情防控期间,结婚登记大厅每次只允许进入2对、婚姻登记窗口每次只允许进入1对群众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须尽快离开登记场所,办理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亲朋陪同。
4、疫情防控期间离婚登记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婚登记暂停颁证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