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
申请条件:
持有《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或《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
申请材料:
1.《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
6.按照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区县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 受理: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3. 初审:
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区县房产管理部门。
4. 复审:
区县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会同民政等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5. 公示: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区县房产管理部门会报市房产管理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 摇号选房: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县房产管理部门组织摇号选房,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向承租人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