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配租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区县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大学毕业生等可向用人单位发出申请)
2. 受理: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3. 初审:
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区县房产管理部门。
4. 复审:
区县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会同民政等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5. 公示: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区县房产管理部门会报市房产管理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 摇号选房: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县房产管理部门组织摇号选房,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向承租人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
小贴士:
根据《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优先保障。也就是现在廉租房申请等于公租房申请,而且在公租房的配租流程中,可以优先配租。不同点是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还能申请廉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