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对象:
1. 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
2. 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义务兵;
3. 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
4.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小贴士:
1.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哦。
2. 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的自主就业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若部队发给的退役金和地方发给的经济补助之和低于《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发〔2011〕12号)规定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的,按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