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地方特产2022-10-12 03:22:57未知

泰安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文标签: ,登记处  ,当事人  ,婚姻  ,管辖权  ,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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