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军队转业干部落户办理 泰安户口迁移

地方特产2022-10-12 08:22:25佚名

泰安军队转业干部落户办理 泰安户口迁移

  军队转业干部落户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落户

  办理材料: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落户介绍信、退役证件; 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③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或单位接收证明,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④亲属关系凭证(限随迁人员)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核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由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由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办理落户。

本文标签: ,派出所  ,户口簿  ,军队  ,干部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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