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死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或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借记卡(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证明)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帐户资金支付手续。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监督电话
市直5282876;环翠区5230919;经区5980038;高区5680303;临港区5581892;文登3793739;荣成7595936;乳山663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