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规定调整信息如下:
异地就医人员备案
(一)免证明材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多渠道备案
参保人员可在各县(市、区)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异地就医联网备案;也可通过医保部门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聊城医保小程序等进行网上办、掌上办,以及可通过各级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
(三)医疗费联网结算
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需备案后,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四)实行备案承诺制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官方网站等渠道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时,须对《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进行签名承诺;通过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等其他途径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时,须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见附件)并签字,提交医保经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