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规定调整信息如下:
异地就医人员类别
异地就医是指聊城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聊城市统筹区域以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