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优惠方式:
租金优惠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租金优惠可享受最长2年。租住满一年的承租人,凭一年的交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社保缴纳证明,到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申请相应的租金补贴返还。租住不满一年退租的,结清租金后,可于合同解除后的6个月内申请租金补贴返还。租金补贴申领指南由相关部门另行制订、发布。
租金优惠核算方法:
示例一:1名博士研究生申请100㎡人才住房的租金及租金优惠补贴核算(博士研究生享受优惠面积80㎡,租金优惠比例35%)
1.缴纳租金(月)=租金标准×申请面积
缴纳租金(月)= 22.4×100= 2240(元)
2.租金优惠(月)=租金标准×享受优惠面积(最高)×相应租金优惠比例
租金优惠(月)= 22.4×80×35%=627.2(元)
3.博士租赁时长满1年的,其租金补贴返还额:租金优惠(月)×12= 627.2×12=7526.4(元)
示例二:2名硕士研究生申请合租一套100㎡人才住房的租金及租金补贴核算(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面积60㎡,租金优惠比例15%)
1.核算每人实际优惠面积。硕士每人享受优惠面积60㎡,两名硕士最大可享受优惠面积合计60㎡x2=120㎡,因2名硕士实际申请租赁面积共100㎡,按照享受租金优惠与实际租赁面积相适应的原则,因此,每人实际享受租金优惠面积应为50㎡。
2.每人缴纳租金(月)= 22.4×100×1/2= 1120(元)
3.每人租金优惠(月)= 22.4×50(合租实际优惠面积)×15%=168(元)
4.2名硕士研究生租赁时长满1年的,每人租金补贴返还额:168×12=2016(元)
5.其他合租情况,以此示例核算方法类推。
示例三:区内港澳台青年人才申请租赁80㎡人才住房的租金核算(港澳台青年人才享受优惠面积40㎡)
缴纳租金(月)=租金标准×申请面积=22.4×80=17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