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符合中国条件的公民
二、办理条件
(一)护照变更
1、持照人真实姓名与护照上姓名不同的;
2、持照人英文译文与拼音名不同的;
3、持照人真实出生日期与护照上出生日期不同的;
4、持照人真是出生地与护照上出生地不同的。
(二)护照换发
1、护照在有效期间满有6个月之内;
2、护照有效期内签证页用完;
3、护照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护照毁坏;
4、其他经发照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三)护照补发
1、佛山市居民在出境前遗失护照;
2、我市居民短期出境在国外遗失护照回国后申请补发的;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后遗失护照申请补发。
三、所需材料
1、申请变更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申请换发的,提交原护照签发机关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
四、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自然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五、办理窗口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出入境管理大队
六、收费标准
换发220元,补发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