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举报注意事项
一、平台上传的图片或视频证据应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年/月/日/时/分/秒,24小时制)、地点、过程等事实情况,违法行为已发生5日以上的,不再上传。
二、视频证据时长15秒左右,图片证据不得少于2张,不多于3张,对于机动车静止状态下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两张图片拍摄的间隔时间不小于10秒
三、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两张图片拍摄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1秒
四、对于采用GPS定位获取的违法位置信息应手动编辑与实际违法地点一致。
五、公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实名举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匿名举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六、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违法事实或恶意举报
八、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九、对多次举报失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其举报,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