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0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
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士兵退役时间对应其批准服现役时间。
现将重庆市2020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4周岁的本市户籍男性公民(含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往年已登记的,应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当年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信息、打印登记表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普通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或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三、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通过“山城军号”微信公众号的“兵役征集”链接地址,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
(三)初检初审。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及时组织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
(四)选定预征对象。各兵役登记站综合个人入伍意愿、初检初审等情况,组织网上应征报名,择优选定预征对象,报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备案并通知本人。
(五)发放证明。兵役登记结束后,经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批,由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发放《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或《预征对象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