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学生集体户在校生自愿申请户口迁出
申报材料
a、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b、身份证
c、同意迁出证明
受理条件
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迁到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现家庭所在地的,向学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移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学生集体户主管部门同意迁出证明。
二、大学学生集体户在校生被批准转学户口迁出
申报材料
a、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b、身份证
c、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受理条件
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被批准转学,需要在省内迁移户口的,凭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跨省迁移户口的,凭转出地和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大学学生集体户在校生被退学、开除学籍或者肄业户口迁出
申报材料
a、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b、身份证
c、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受理条件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在学期间因故退学、开除学籍或者肄业的,凭学校批准文件或者相关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