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707号)以及《扬州市发展改革委扬州市司法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扬发改价格发〔2021〕349号)
证明商事合同(协议):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4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标的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
➤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25%收取,最低收费400元;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2%收取;
➤超过5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0.08%收取;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0.04%收取;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008%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