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根据本县疫情风险等级,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租金给予减免,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免 6个月租金,被列为低风险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一、租金减免条件
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予以确定;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认定。
二、租金减免标准
1. 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本文件发布之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但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2. 2022年在本文件发布之日前,已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2022年3月-8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
三、租金减免方式
1.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
2.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四、租金减免申请流程
由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出租国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各国有企业负责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政策要求给予相应减免,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
各国有企业负责全面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实施,负责与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接,做好租金减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将政策落到实处,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租金减免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五、租金减免申报材料
1.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2.房屋租赁合同。
六、政策咨询
县财政局(国资办),电话:0518-8369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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