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缓缴税款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依法办理缓缴税款,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一、申报条件
在本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县的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二、申报方式
网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纸质申报: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三、申报材料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近一个月的对账单复印件(电子税务局提供电子版)。
四、政策咨询
县税务局,电话:0518-8321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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