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青秀区建岭路4号
办理时间:
每周三、五15:30-17:3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具禁忌症或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服务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具禁忌症或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方便群众就近开具禁忌症或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南宁市青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自2021年8月17日起指定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疫苗接种单位为负责评估出具禁忌症或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的定点机构。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目前枫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暂缓接种医学建议书,如有需要开具医学建议书的人员,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健康状况询问及接种禁忌核查,经核查确实需要暂缓接种或有接种禁忌症的,现场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暂缓接种/接种禁忌医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