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牌期黄牌暂时没有有效期限制。
但是,2022年5月31日之后,洛阳市将不再发放非标电动车的过渡牌期黄牌。
目前洛阳市已启动过渡期黄牌相关调研工作,之后将出台过渡期管理相关政策。
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GB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该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得生产、销售超标电动摩托车。在此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摩托车,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级精神,请车主务必于今年5月31日前,凭车辆合格证、发票等能够证明购车日期、车辆来历的凭证,到交警支队各大队车管中队上牌点办理过渡期使用的黄牌,5月31日后将不再发放此类号牌。在此日期之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摩托车,属于违规产品,不予办理入户,不得上路行驶。同时,我市将启动悬挂黄牌超标车过渡期管理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