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宜昌市旧改办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可在市住建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
2021年5月10日—6月10日,全市各老旧小区所在地街道、社区,面向社会公开受理老旧小区改造报名工作。凡符合改造条件、居民改造意愿比较强烈的小区,小区业委会可按照规定流程报名申请改造。
申报范围
宜昌市城区及各县市(城关镇)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05年底以前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可纳入实施范围,但不得超过申报总量的15%(按户数计算)。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