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号全市采取统一编排办法,由十位数组成:
从左往右数,第一、二位为报考年份代号(初三年23、初二年24)。
第三、四位为县(区)代号:“30”为市直;“31”为芗城区;“32”为龙海区;“33”为长泰区;“34”为漳浦县;“35”为华安县;“36”为东山县;“37”为云霄县;“38”为平和县;“39”为诏安县;“40”为南靖县;“82”为龙文区;“91”为招商局开发区;“93”为漳州台商区;“94”为漳州高新区。
第五、六位为学校代号,由各县(区)编排;往届生统一用“80”代表;在外地借读回户籍地报考的考生统一用“00”代表;暂住户口的考生统一用“86”代表。
第七、八、九、十位为考生序号,每所学校的考生序号必须从“0001”起连续编排,不得重号、跳号,该校最末一位考生序号就是该学校的考生数;往届生、回户籍地报考的以及暂住户口的考生由县(区)中招办按以上办法统一编排。